食圣天下爱心慈善机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慈善机构的名称是"食圣天下爱心慈善机构"。
第二条 本慈善机构属于公募慈善机构。
第三条 本慈善机构的宗旨:扶贫济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第四条 本慈善机构原始慈善金基数来源于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六条 本慈善机构的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遗光寺娘娘府2号29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慈善机构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支持社会爱心事业发展,物资捐赠;
(二)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支持爱心事业;
(三)支持和参与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工作;
(四)为关怀、支持和热心资助的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开展消除贫困等公益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合作;
第八条 本慈善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慈善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慈善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 本慈善机构第一届理事会由8人组成。
第十条 本慈善机构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的资格:
(一)本慈善机构主要捐助人;
(二)热心于公益慈善事业的人士;
(三)社会公益领域的代表。
北京食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
食圣天下爱心慈善机构理事会
2012-3-20